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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空气乐队 发布时间:2024-07-05 21: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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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北京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 *** 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 *** “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深圳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网址深圳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网址是:。 深圳社保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经办规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三、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一、深圳社保社会保险业务处的工作职能: 拟订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计划、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工伤定点机构评审和准入;承担工伤医疗目录维护管理。 二、深圳社保社会保险关系处的工作职能: 拟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等经办规程;配合做好金融社保卡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构职能 电脑为什么打不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可能税务局的 *** 原因,或是系统正在维护,可以过段时间再试试。 政务一网通平台由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部门业务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等基础支撑平台共同组成,通过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业务协同、身份认证,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个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用户打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建议采用谷歌、火狐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点击右上方“登录”,如果用户已经注册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直接登录;若没有注册过,属于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北京网上社保办事大厅具体网址可查看:北京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一)职工新参统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时,须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 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 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行业统筹、军队)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 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 (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业转就业、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 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 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 ※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 *** 、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 *** 、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 *** 、单位法人联系 *** 、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二)个人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 *** 、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 *** 、联系人EMAIL地址。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收入(一)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单位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三)参保单位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缴费工资申报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并重新申报。 (四)参保单位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特别提示:如定制查询出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或通过企业版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缴费工资申报。 (五)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六、网上申报职工补缴(一)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之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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